2019年中国矿业十大事件

2020-01-02


来源:中国矿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两办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探索研究油气探采合一权利制度,加强探矿权、采矿权授予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依据不同矿种、不同勘查阶段地质工作规律,合理延长探矿权有效期及延续、保留期限。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分类设定采矿权有效期及延续期限。依法明确采矿权抵押权能,完善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衔接机制。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探矿权、采矿权等合理退出问题。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调整与竞争性出让相关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方式。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完善竞争出让方式和程序,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区块退出管理办法和更为便捷合理的区块流转管理办法。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

  2.《矿产资源法》修改进程快马加鞭

  2019年 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拟报国务院审查,旨在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将结合矿产资源管理重大改革实践予以修订。12月,自然资源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矿法的修改,旨在规范矿产资源的保护、勘探、开发、矿业权、矿区生态修复、矿业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矿业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3.国家层面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继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之后,6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摸底排查露天矿山情况,统筹落实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引导矿山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9月,自然资源部发布新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落实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合并,切实为矿山企业减轻负担。1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明确激励政策,吸引社会投入,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模式,解决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等问题。

  4.我国首次发布全球矿业发展报告

  2019年10月10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国际矿业研究中心成立,并发布了《全球矿业发展报告2019》。该报告是我国首次针对全球矿业发展态势发布的报告,报告基于海量数据,从矿业市场、矿产资源供需格局、矿业公司发展、主要国家矿业政策动向、矿业科技发展等多个方面,全面分析了2018~2019年全球矿业发展态势,并对未来行业格局作出初步预测。

  5.我国首个石墨烯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我国首个石墨烯国家标准GB/T 30544.13-2018《纳米科技术语 第13部分:石墨烯及相关二维材料》2019年11月正式实施。该标准属于我国石墨烯领域首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之一,其制定及发布为石墨烯的生产、应用、检验、流通、科研等领域,提供统一技术用语的基本依据,是开展石墨烯各种技术标准研究及制定工作的重要基础及前提。该标准首次明确回答了石墨烯上下游相关产业共同关注的核心热点问题,其内容不仅充分考虑了国内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和国际标准保持了一致。

  6.渤海湾发现1000亿方大气田

  2019年初,自然资源部油气储量评审办公室审定的渤海油田渤中19-6凝析气田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超千亿方。未来,京津冀地区天然气供应再添新气源。这个气田的发现意义不一般。渤海油田地处京津冀腹地,是我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基地。业界普遍观点认为渤海湾是个典型的油型盆地,近50年的勘探发现储量也都以石油为主,而天然气偶有发现,也以中小型气田为主。渤海油田“摔碎的盘子,又被踩了几脚”的复杂构造让本就容易逸散的“天然气”无迹可寻,规模型天然气藏勘探更是难上加难。

  7.5G技术首次应用在无人矿山领域

  2019年4月,洛阳钼业与华为、跃薪智能宣布,通过与合作伙伴通力合作,首次将5G技术应用在无人矿山领域,对原有智能采矿设备进行基于5G网络的升级改造,利用5G网络的超高速率、超低时延的特性,彻底解决了矿山特殊复杂环境信号传输的技术瓶颈,实现了基于5G网络的钻、铲、装超远程精准控制和纯电动矿用卡车智能编队运行。

  8.我国首部资源税法表决通过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资源税法。新的资源税法将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按照落实税收法定的要求,资源税立法保持了现行的税制方向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原则,对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的要求做了适当调整,将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到了现在的资源税法。

  9.国家十部门联合发文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11月初,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强调要从统筹协调布局、拓展砂石来源、加强运输保障等方面入手保障市场供应,从加快技术创新、严格质量管控、推进智能制造等方面发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质量水平,从推动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推进融合发展等方面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融合,从发展绿色制造、提升安全水平、推进综合整治等方面来推动绿色发展,提升本质安全。

  10.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2019年12月底,自然资源部按照相关要求,对通过遴选的556家矿山(不含原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进行了公示。556家矿山是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省级推荐基础上,经过实地抽查、材料审核而选出的。我国绿色矿山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已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资源绿色开发和产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实现了由“注重资源开发”向“资源环境并重”、由“粗放浪费”向“集约高效”、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由“矿群关系紧张”向“和谐共建共享”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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